国务院:部署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
1月6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部署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,用新模式为外贸发展提供新支撑。
会议认为,积极稳妥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,是深化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等改革的重要举措,既可吸引大中小企业集聚,促进新业态成长,又能便利有效监管,对推动“双创”,增加就业,使外贸更好适应新形势、赢得新优势,具有重要意义。
会议决定,将先行试点的中国(杭州)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初步探索出的相关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,向更大范围推广。按照合理布局、注重特色和可操作性的原则,在东中西部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、进出口和电子商务规模较大的城市,新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,复制推广以下经验做法:一是构建六大体系,包括企业、金融机构、监管部门等信息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体系,一站式的在线金融服务体系,全程可验可测可控的智能物流体系,分类监管、部门共享和有序公开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,以及为企业经营、政府监管提供服务保障的统计监测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。二是建设线上“单一窗口”和线下“综合园区”两个平台,实现政府部门间信息互换、监管互认、执法互助,汇聚物流、金融等配套设施和服务,为跨境电子商务打造完整产业链和生态圈。以更加便捷高效的新模式释放市场活力,促进企业降成本、增效益,支撑外贸优进优出、升级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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